我父亲现有兄妹五人,我父排行老二,上面有一个哥哥,下面有三弟,四妹和五弟。70年代时,老大、三弟和四妹由于各种原因,都到城里安家落户,就留父亲和五弟在武丰村。留守在老基地,后过了几年我家在老基地重新盖起了房子房子,五弟在近挨得旁边盖了一栋房子。现城中村改造,都想回来分一份或提出要房子住。照以前的村里的规矩理应出去的就无权要房子。房子是我家守出来的。考虑到亲情关系,我父亲还是想让出20平方米出来给老三(因老三相比他们几个稍微差一些),结果他们都想分到自己想要的一份,还扬言如不答应,就用黑色会解决。请问他们到底有没有资格分财产!你说我该么样合理地处理这种事情!请答复为盼! 谢谢 |